基建处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安排
根据《基建处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安排,现将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笔试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共5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请以上人员按要求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
二、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安排
(一)抽签
时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07:40
地点:长安校区国际教育大厦二层基建处会议室(220室)
程序: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抽签地点参加抽签,确定应聘人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的顺序,由工作人员记录抽签结果,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二)实践能力考核
时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08:00-10:00
地点:长安校区国际教育大厦二层基建处会议室(220室)
形式:笔试形式
(三)综合面试
时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10
地点:长安校区国际教育大厦二层基建处会议室(220室)
顺序:应聘人员以抽签结果确定面试顺序。
(四)综合面试形式及内容
形式:采取单人面试形式。
内容:①个人陈述2分钟,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实践技能等;②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面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五)心理测试
时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10
地点:长安校区国际教育大厦二层基建处小会议室
形式:单人上机答题,与综合面试穿插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抽签时未到达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到达抽签地点时,应关闭通讯工具并按要求统一保管,等候考核。等候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考场秩序。应聘人员自进入考核至本人考核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进行完所有考核环节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与等候人员交流。
(三)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计时并响铃提醒。个人陈述满2分钟时响铃一次,应聘人员应立即结束陈述;回答评委问题满10分钟时响铃两次,面试结束。
(四)应聘人员在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住址、导师等个人信息,如违反规定,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回答评委问题应尽量简明扼要,以免延误时间。
附件:基建处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基建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