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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门领导


处长:王云博

电 话:029-85310178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基建处办公楼209室

工作职责:负责基建处全面工作,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布置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处务会研究重大事项,并根据职权分工向主管校领导或常委会报告;负责组织五年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立项计划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及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上报调整计划;负责各类招标文件、合同的审核;根据授权,签订各类基建合同;负责各项合同经费和运行费的审签。


总工程师:王宗让

电 话:029-85310136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基建处办公楼202室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校园规划建设的编制及调整;负责组织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需求收集、负责与使用单位的协调、沟通;负责勘察设计招标,负责相应合同条款的审定和款项支付安全;负责对设计深度和限额设计进行把关,确保设计质量,根据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设计进度;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负责各类招标文件、合同的审核会签。


副处长:宋世宏

电 话:029-85310626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基建处办公楼210室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基建年度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按照教育部要求,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各类建设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校内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基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招标文件、合同的审核会签;负责项目招标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招标文件的起草、会签、拟定、备案以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厂家队伍入围的考察组织工作,并负责依法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查、会签、谈判、签订及归档;按照基建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市场考察及定价工作,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质量和移交工作,负责甲供材料、设备付款的审定;负责项目工程款支付的审核;负责施工监理和材料招标文件及合同谈判;负责项目工程结算预审工作,负责工程结算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副处长:翟卫伟

电 话:029-85310625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基建处办公楼113室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协调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协调,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和参与重大施工方案论证。参与材料签价工作,审查工程签证、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工程签证;参与施工监理和材料招标文件及合同谈判;参与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等重大事项的审核工作,参与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的考察和选择工作,参与监理合同款项支付的审核;负责协调竣工工程移交、质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