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我处组织设计单位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监理单位陕西信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施工单位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A标段)、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B标段)共同对长安校区A、B比标段正负零以上的主体结构进行验收,验收会由信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B标段项目部总监弋锋主持。
我处孙仲武、董民录、张哲、李恩祥、文彦生及施工单位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A、B比标段项目经理张文友、乔少斌及现场管理人员参加会议。验收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由两个施工单位分别进行质量自评汇报,随后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各参加验收单位核查各种专业检测报告、施工资料;第二阶段工程现场察看,参加验收的所有单位对18、19、20、21、22号住宅楼及11、12号车库进行现场察看,复会,参加验收的单位分别发表验收意见,同意19、20、21、22号住宅楼及11、12号车库主体结构通过验收。最后,孙仲武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后续施工工序严格要求,切实结合一期住宅楼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和监理,按照分户验收的要求做好后续的每一道工序,确保向教职工交付一个满意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