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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小区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1

长安校区二期教职工公寓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交付使用,连同一期教职工公寓组成了我校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小区,小区位于长安校区西南方向。为了方便教职工生活,体现师大文化精神,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小区名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7日

三、征集要求

1.名称要求立意高远、内蕴丰厚、格调高雅,体现教职工公寓特色、师大文化精神特色与理念。

 2.名称要求独创新颖,文字简明,读之顺口,闻之入耳。

 3.名称可根据区域的特色、用途,要有深刻的寓意,文字在1-6个字之间,内容形式不限,参与者需对所有提供的名称作出释义。

四、征集办法

基建处将邀请专家对所有参与者提供的名称进行评选,并推荐5个作为备选名称,在陕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官方微信中以投票的方式最终产生,投票最多的作品为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小区被选名称,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命名。

五、征集方式

请将作品电子版发至jjcbgs@snnu.edu.cn,请注明投稿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146。

 

 

基建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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