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电线、电缆供货(见招标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涵盖电线电缆的生产或销售。
2.2电线须具有强制CCC认证证书,电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无卤低烟电缆的生产许可)。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凡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30日,5月4日、5日、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强制CCC认证证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娜
电 话:029-85310541
电子邮件:25240673@qq.com 陕西师范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