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铝合金门窗、幕墙认质认价招标公告
1.招标规模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及安装,门窗、幕墙面积约10000m2;
2.申请人要求
2.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送样要求:申请人须按招标人给定的图纸及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时提供)加工制作样品,且必须于5月15日前将样品送达招标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3考察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加工车间,且其加工车间须在西安市及周边区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其送达的样品进行评审,凡资格合格及样品通过者进入考察,最终考察通过者方可参与投标。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30分至17:0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5310541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墙、地砖认质认价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和规模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墙、地砖的供货,供货总量约5.6万m2。
2.申请人要求
2.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墙、地砖的生产或销售。
2.2送样要求:申请人须按招标人指定的颜色及规格制作样品,且必须于5月9日下午 17:00时前将样品送达招标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样品颜色及规格如下:
米色:800mm*800mm,一块、 600mm*600mm,一块、300mm*300mm(防滑砖),一块;白色:300mm*450mm,一块;深灰色:600mm*600mm(防滑砖),一块;灰色:600mm*600mm,一块、800mm*800mm,一块;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样品评审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30分至17:0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5310541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木质防火门认质认价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木质防火门的供货(见招标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防火门的生产或销售。
2.2申请人必须具有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检查和检验通过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及招标人考察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30分至17:0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9-85310541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卫生洁具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卫生洁具的供货,包含坐便器、蹲便器、立式小便器、台式洗面盆、拖布池、淋浴器、不锈钢洗涤盆、龙头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涵盖卫生洁具的生产或销售。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凡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通过者方可参与投标。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代理销售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娜
电 话:029-85310541
电子邮件:25240673@qq.com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涵盖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3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须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业绩核查表(具体见附件)填报有关信息,招标人将对此进行核查。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其所报工程业绩进行核查,凡通过资格审查及业绩核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招标人不做未通过解释。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娜
电 话:029-85310541
电子邮件:25240673@qq.com
附 件:工程业绩核查表在陕西师范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陕西师范大学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