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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二期18#~22#住宅楼室外工程(A标段)、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公寓二期室外工程(B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分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以上两个工程均位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内,其中,二期18#~22#住宅楼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及管沟的修建,给水、排水、热水、雨水及污水管道的敷设,电缆敷设等内容,总面积约25400 m2;研究生公寓二期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渗水砖及石材铺装,室外管沟修建,给水、排水、热水、雨水及污水管道的敷设,电力电缆敷设及路灯安装等内容,总面积约7600 m2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需具有企业进入西安市备案登记证书。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B证)及入陕备案。

3.申请人必须具有2012年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工作内容必须包含室外道路修建、管道敷设及电气敷设,要求室外工程总面积7000m2以上),申请人须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业绩核查表(具体见附件)填报有关信息,招标人将对此进行现场核查。

(二)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其所报工程业绩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资格审查且同时通过业绩核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五、申请报名

(一)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30分至17:0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二)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外企业入西安市备案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9-85310541

电子邮件:1756014505@qq.com.

附件:报名单位业绩调查表在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陕西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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