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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二期住宅楼车道玻璃棚采光顶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9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其中地下车库顶面铝合金骨架锥形玻璃采光顶共计30个,投影面积约571㎡;入口通道点支式结构玻璃雨蓬共计2个,展开面积约1053㎡。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须具有进入西安市施工备案证。

2、业绩要求:具有2012年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须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业绩核查表(具体见附件)填报有关信息,招标人将对此进行核查。

3、其他要求: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凡资格合格者进入业绩核查,业绩核查通过者方可参与投标。

四、申请报名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进入西安市备案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9-85310541

附件:报名单位业绩调查表在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陕西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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