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二期18#~29#住宅楼工程楼宇对讲及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质预审的申请。
二、工程概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二期18#~29#住宅楼工程位于长安校区内,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共建十三栋单体高层建筑。现二期住宅楼主体工程全部建成,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及管道的安装。本次招标的楼宇对讲系统施工主要包括线缆敷设、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安装等内容;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施工主要包括电梯机房至值班室的线缆敷设及主机安装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须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业绩核查表(具体见附件)填报有关信息,招标人将对此进行核查。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报名结束后首先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所报工程业绩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业绩核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五、申请报名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30分至17:0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综合科报名。
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张文娜,029-85310541,25240673@qq.com
附 件:报名单位业绩调查表在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陕西师范大学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