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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27

 

基建处全体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就2016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基建处全体在编职工及外聘员工,均参加此次考核。其中: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及等次

在编职工考核的依据是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及基建处分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聘员工考核的依据是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担当意识、工作作风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情况。

以上五方面考核内容所占的分值及权重分别是:

德:20分(即占20%)

绩:50分(即占50%)

能:10分(即占10%)

勤:10分(即占10%)

廉:10分(即占10%)

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1227-28日,各科室动员部署,学习考核文件,职工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于1228日下午5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交至综合管理科(鲍晓祺),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基建处邮箱jjcbgs@snnu.edu.cn

(二)1229日,基建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办法对职工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工作要求

在编职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分配、兑现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正常调整薪级工资提供重要依据;外聘员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时提交考核表。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基建处聘任人员2016年度考核表

 

                                                                基建处

                                                          20161226

 

附件1:/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085638193819.doc

 

附件2:/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05605115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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